為確保您於116年度持續使用奈米中心門禁及設備權限,以下事項敬請務必留意並依期限完成相關作業:

一、116年度門禁及設備使用權限續用條件

請於115年12月10日前完成以下事項:

1.繳交無塵室基本使用費。

2.完成奈米中心工安課程。

以上任一項未完成者,您的門禁及設備使用權限將自116年1月1日凌晨起失效。

二、工安課程免重複報名規定

115年度已完成奈米中心工安課程,且已首次開通門禁權限之使用者,無須重新報名奈米中心工安課程。

三、無塵室基本使用費

無塵室基本使用費(沒有無塵室設備權限者,則不需繳交此費用)如下:

  • 校內人士:300元/人
  • 校外人士:1,000元/人

四、僅具SEM或FIB設備使用權限者

僅具有奈米中心SEM或FIB設備使用權限之使用者,僅需持學生證至本中心辦理身分確認,無須繳交無塵室基本使用費。

五、研究助理及博士後研究員

研究助理及博士後研究員請繳交續聘證明文件。

如於115年12月31日前未至本中心補交續聘證明文件,所持有之門禁及設備使用權限將予以失效。

六、工安回訓課程辦理方式調整

自115年11月起,奈米中心將不再辦理實體工安回訓課程。

後續工安回訓課程將採線上方式辦理,請使用者留意奈米中心後續公告,依公告資訊觀看工安教學影片,並至奈米中心工安課程報名系統完成報名及測驗。

七、116年度無塵室基本使用費調整

自116年1月1日起,無塵室基本使用費調整如下:

  • 校內人士:400元/人
  • 校外人士:1,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