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流程申請時,已通過之奈米中心工安課程上課時間不能超過1年,如超過1年,需重新上過工安課程才可核發門禁磁卡。
- 自工安課程通過日起算一年內,若無考核過任何機台者,所送之所有申請表,一律由本中心集中作廢處理。
- 身分轉換(例如 : 碩士變博士 or 學生變研究助理…等)時,請下載『(博愛)個人資料更正表』填寫並繳交至博愛校區奈米中心沈士烘先生處確認身分。(未更正身分者將一律取消儀器使用資格,如需再使用儀器設備者,所有流程需重新申請)
- 超過6個月以上未使用任一儀器設備者,則所有權限將會被取消,如6個月後要使用磁卡,需重新申請。
- 門禁磁卡權限:
- 所有門禁有效期限一律設定到每年12月31日止。毎年年底需上奈米中心工安複訓課程(會另外公告複訓時間)以及繳交無塵室使用費,門禁磁卡才不會被停權。
- 請持當年度無塵室使用費繳費收據至博愛校區奈米中心沈士烘先生處,申請恢復門禁使用權限。
- 每年收取之無塵室使用費:
- 交大人士: 300元/人
- 校外人士:1,000元/人
- 初次申請進無塵室者,在當年度11月~12月者,將不收取無塵室使用費,至隔年1月1日後如需繼續使用門禁權限,請至奈米中心何小姐處繳交無塵室使用費,即可恢復使用權。
- 已被停權者,需於隔年5月前(半年內)線上報名工安訓練課程參加一般工安課程,門禁磁卡即會恢復使用權限,但使用權限只會設定到補上工安課之當年度12月31日止,當年年底之工安複訓仍需參加。
- 若停權半年內未參加工安課程,將取消所有自行操作儀器使用權限,若要使用儀器,請重新送表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