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儀器設備自行操作使用需要具備什麼資格?
A:凡有學術研究之需要,備齊資料者皆可提出申請。因申請儀器所屬單位及區域不同,請參看自行操作儀器申請。
2、非教師、學生人士及教師者,是否可以申請使用奈米中心儀器設備?
A:可以。請參看奈米中心儀器申請流程中之『儀器訓練申請』說明。
3、如何得知送儀器申請表後審核結果?
A:申請表需經過既定的審核流程,請於送表後3天(不含假日)至米中心何小姐處確認是否通過。如通過者,可至本中心取回您的儀器訓練申請表,方可開始進行訓練。
4、何時可以開始訓練儀器設備,進入奈米中心潔淨室進行儀器設備機台訓練?
A:已送儀器訓練申請表至本中心,且申請表已給奈米中心承辦人簽核者,可自行找已通過該項設備使用者訓練或是委託本中心技術員進行訓練。委託本中心技術員者,須繳交300元/小時的訓練費,申請者每次訓練前要攜帶申請表單並有合格訓員帶領。才可進入潔淨室進行儀器設備訓練。
5、儀器申請表經儀器負責人簽核後,如何開始進行訓練與考核?
A:申請者找訓練員訓練後,申請表需經過既定流程,訓練員簽名=>技術員簽名=>再找奈米中心何小姐處安排檢定員,並自行與檢定員聯絡進行考核。(須繳檢定費:300元/次)
7、如何申請各儀器門禁磁卡使用權限?
A:請依據欲使用儀器,參看自行操作儀器申請網頁資訊,進行儀器訓練申請以及檢定考核後,才可至奈米中心2樓何小姐處設定並開啟儀器門禁磁卡使用權限。
8、如何才能申請無塵室內使用之置物櫃?
A:通過奈米中心儀器設備使用資格者,均可申請無塵室置物櫃。無塵室置物櫃名單一年更新一次,每年九月開始申請,可參無塵室置物櫃使用辦法以及無塵室置物櫃使用同意書。
9、如何才能申請進入電子所教學實驗室?
A:請參看(電子所)教學實驗室申請流程相關說明。
10、如何報名參加工安課程?
A:請參看工安課程相關說明。
11、如果已經通過奈米中心認可的工安課程,是否永久有效?
A:工安訓練課程有效期限為一年。
(1).若工安課上完時間已超過一年,都未提出自行操作儀器的申請,則需重新報名參加工安課程並重新提出自行操作儀器申請。
(2).若已通過自行操作儀器申請,並需持續擁有儀器門禁磁卡使用權限,請於每年年底參加工安覆訓課程。
13、各儀器提供之規格可在哪邊查詢?